被告拉贾维克拉曼星期三在国家法院承认罪行,被判坐牢43个月,以及缴付19万1115元又89分的罚金。(海峡时报)

公司项目总监与两名男子串谋,三年内从其他承包商收取近88万元贿款。其中一名男子早前已被判刑,公司项目总监则在星期三(1月31日)被判坐牢43个月,并且须缴付19万1115元又89分的罚金。

这起贪污案发生于2014年底至2017年,被告拉贾维克拉曼(49岁)事发时是石油和天然气设备公司Rotating Offshore Solutions的项目总监。

被告共面对49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指他在案发期间,与林玮伦(44岁)和吴岳荣(57岁)串谋向不同承包商收贿,让承包商换取商业利益。

林玮伦案发时是吉宝远东(Keppel FELS)船厂经理;吴岳荣则是Megamarine Services公司董事。

案情显示,2014年底,被告找上吴岳荣,告诉对方他能推荐吉宝远东船厂的承包项目,但吉宝的相关负责人林玮伦要求收取相当于项目总值15%的酬劳。

吴岳荣起初犹豫不决,但经被告说服,同意参与。两人便找承包商接下吉宝的工作,并指示承包商将项目价格调高至少15%,多出来的部分款项用来贿赂林玮伦,剩余的则由吴岳荣与被告平分。

被告和吴岳荣从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找了三家公司承包吉宝的项目,两人和林玮伦在三年内收取了近88万元的贿款。

根据法庭文件,除了向承包商收贿,被告也曾向吴岳荣索贿,以提供对方自家公司的工作项目,从中收取7000元贿款。

吴岳荣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17个月又三周。他不满刑罚提出上诉,但高庭驳回他的申请,并认为有必要加重刑罚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于是把他的刑罚增至37个月又三周。 

控方指出,相比吴岳荣,被告并没有提早认罪,也没有积极配合当局调查,甚至在庭上作证时不愿坦白,因此促请法官判处被告比吴岳荣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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