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警察可以任意逮捕新入境的非法移民!老移民除外…

德克薩斯州州長準備簽署「有史以來最激進的移民法」之一,授權該州警察可以逮捕非法移民。

這項編號為 SB4 的法案已獲該州立法機關的批准, 州長格雷格·阿博特 (Greg Abbott)已同意會簽署該法案,允許地方和州警逮捕非法移民。

據報道,這項法案將在2024年三月初簽署成為法律,該法案將允許當地警察阻止任何涉嫌非法進入德克薩斯州的無證移民。

那些非法越境進入美國被捕的移民,初犯將面臨最高 6 個月的監禁,後續入境將面臨 2 至 20 年的監禁。

「這不是針對所有人;我們正在努力阻止非法移民從外國通過我們的州進入美國,我們完全有權這樣做,」SB4 法案的支持者、共和黨眾議員戴維·斯皮勒 (David Spiller) 說。

斯皮勒和其他得克薩斯州共和黨人認為,自拜登當選總統以來,已有超過 380 萬移民非法進入德克薩斯州,因此他們必須採取行動。

「我認為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種輕罪。我們並不是想圍捕已經在這裡工作多年的無證移民。」斯皮勒說。

斯皮勒補充說,執法很可能發生在美墨邊境以北的前 50 英里內。

他解釋說:「任何在這裡工作超過兩年、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的人,都不會被逮捕。」

「我並不是說在達拉斯、沃斯堡或休士頓不會逮捕這些人,但我是說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發生在邊境或邊境附近。」

移民權利組織還擔心,如果非法移民同意自願返回墨西哥,該法案如何撤銷對他們的指控。

現在進入德克薩斯州的許多非法移民都不是墨西哥人。

10月份,委內瑞拉人首次超過墨西哥人,成為美國邊境巡邏隊遇到的最多國籍的人。

墨西哥表示,他們沒有義務接收非墨西哥公民的無證移民。

非法越境進入美國已經構成聯邦犯罪。

非法越境進入美國已經構成聯邦犯罪

美國最高法院已經裁定,執行移民法的責任由聯邦移民官員負責,而不是由當地警察負責。

亞利桑那州於 2010 年通過了類似的「出示你的證件」法律(SB 1070)後,該州被起訴。 最終,最高法院在 2012 年裁定 ,當地警方無權僅因移民身份而逮捕某人,因為這是聯邦政府的職責。

如果亞利桑那州警察在亞利桑那州遇到非法移民,他們所能做的就是拘留他們並將他們移交給美國邊境巡邏隊。

一些人認為,德克薩斯州立法者正試圖挑戰亞利桑那州訴美國案的裁決,特別是考慮到高等法院現在比 2012 年更加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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