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人追回4.7萬元,銀行索扣已發工資是否合理?

撰文|張浩東、馮雨霆

出品|支付百科

近日,銀行向員工反向討薪的事件在網路上爆火,「到手的工資不是自己的」、「是該對銀行高管進行整治了」、「銀行櫃員被客戶罵了一上午還被扣300塊錢」等不同的言論充斥網路,甚至有人質疑該行為的合法性。

01

40餘家銀行都在討薪

反向討薪全稱績效追索扣回,包括企業對於已支付的績效薪酬追回和停止發放未支付的績效薪酬兩方面。

根據各銀行財報顯示,2022年近40家國有銀行及股份制銀行都對員工進行了績效追索扣。

其中討薪最多的為招商銀行,該行對2876名員工進行了追回,共追回薪資高達5824萬元,人均追回約2萬元,退薪員工更是佔員工總數的2.6%。其次是渤海銀行1760萬元,但渤海銀行只對370名員工進行了追索,因此平均每人追回的金額高達4.76萬。

銀行反向討薪看似荒誕,實際上是銀行管理越來越嚴格的表現。實際上,早在2010年,原銀監會印發的《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中就要求銀行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的規定。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又多次下發檔案要求銀行建立和實施績效追索扣回制度。

中國銀保監會今年3月24日發佈的檔案中顯示,目前95%以上的金融機構已制定並實施績效追索扣回制度。

「支付百科」分析,銀行是高風險行業,很多經營風險並不會在當時體現,員工操作所引發的問題需要較長時間才會顯露出來。反向討薪機制,能夠讓員工避免過度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視長期隱藏的金融風險問題。

該制度可以更好地平衡員工當下工作收入和銀行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有利於銀行業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和長期健康發展。績效追索扣回制度,其實是對追究違規職員責任、挽回銀行資產損失所建立的機制。

02

到手工資竟要退回

銀行的利益得到了妥善的保障,銀行員工的勞動者的利益是否得到了應有的維護,是眾多網友所關心的問題。為此「支付百科」諮詢了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他表示對於績效追索扣回制度是否合法,法律並未給出明確說明,需要根據具體案例進行具體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僱主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數額支付薪資。此外法律規定,除勞動者離職時欠款,法律法規規定扣款(如五險一金)的情況外,勞動者有過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時,企業在經過勞動者的同意後可扣除相應數額。

也就是說反向討薪,銀行不能侵犯員工基本工資,在進行索回時應足額支付員工底薪,只能在績效中扣除薪資。並且只有在員工有重大錯誤,給銀行帶來損失時,銀行才有權討回薪資。但要注意的是在銀行討回薪資的過程中,必須先通過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銀行強行追回便不符合法律法規。

對於銀行將已發放的薪資收回的問題,同樣也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有網友認為銀行此行為不妥,使員工缺少安全感,讓努力工作員工寒心。特別是對櫃員之類的基層工作者,本身收入不高還要面臨被扣費的問題,已經影響到其正常的生活。

另一部分觀點則表示,銀行職員收益比普通職工高出很多,應該承擔一定的風險。金融的風險不應僅僅由銀行承擔,而應由機構和個人共同承擔。

近些年銀行高管,拿著高收益,卻被頻頻爆出侵犯銀行和使用者權益的行為,資金管理不當、放款不審慎、挪用資金等問題頻發,銀行的確應該加大對員工的管理和懲罰力度。

「支付百科」認為,銀行建立績效追索扣回制度,可以提升銀行的風險管控能力,使得員工建立長期責任意識,有利於銀行穩健經營,具有其合理性。但銀行在制度實施時應避免一刀切的行為,在追回時應對不同崗位不同層級分別對待。

對於本就薪資不高,任務繁雜且造成損失較小的基層一線員工儘可能地寬容。對於銀行高管及重要崗位應加強管理,增加索扣額度,調整薪資結構,抓嚴員工管控,避免出現重大漏洞。但無論對哪一崗位,銀行都應注意其政策措施的合理合法,保證員工的勞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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