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銀行的350萬存款被銀行員工私自挪用,最後客戶競白白損失200萬……
撰文 | 張浩東
出品 | 支付百科
前不久,中國一起銀行員工非法挪用客戶資金的事件發生。銀行員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已屢見不鮮,但使用者資金損失後,卻並非能得到全部的賠償。
裁判文書網顯示,中國工商銀行建平支行一名客戶經理,在為客戶辦理業務時,私自將客戶的300餘萬資金轉走用於投資,最終這部分錢打了水漂。
2014年4月,工商銀行客戶馬某在銀行辦理業務時,認識了工商銀行建平支行一名客戶經理張某,因為業務上的往來兩人變得非常熟悉。當馬某在工行的300萬元國債到期後,打算找張某幫忙購買利息高的產品。
張某向馬某推薦了一款銀行的理財產品,聲稱該理財產品利息高還有分紅,每月結一次息,只要在取款時提前三天告知便可將本金隨意取出,這種產品正符合馬某的需求。
馬某同意辦理後,將銀行卡以及電子密碼器等交由張某管理,由於馬某的手機不能登入網上銀行,張某便用自己的手機登入了馬某的網上銀行賬戶,馬某輸入密碼後張某再進行操作,每天轉賬100萬,三天時間將馬某的300萬資金全部划走。

事實上,馬某對這筆資金的去向不得而知,一直以為300萬資金用於購買了銀行的理財產品,但這筆錢卻被張某轉入了其母親的工商銀行賬戶。存入300萬後,馬某再次找張某購買了50萬元的理財產品,而這筆錢也被張某挪用。
獲得馬某累計存入的350萬元資金後,張某在網上投資了「倫敦金」,將這筆錢通過其母親的銀行賬戶,轉入到「倫敦金」的三個操作指導老師的賬戶中。
2015年6月,馬某因購車需要,要求張某從中取出20萬元,張某把利息計算在內,向馬某打款27萬元,當馬某索要交易憑證和手續時,被張某推辭後放棄了繼續索要憑證和手續。
法院認為,在業務辦理的過程中,馬某輕信了張某的產品推銷,並認為利率合適,這也說明馬某對銀行利率等常識知曉,但在高利率的誘惑下,馬某在購買理財產品及取錢時放棄了索要業務憑證,沒有盡到充分的注意義務,疏於防範。
因馬某在業務辦理時存在的過錯,使馬某沒能獲得350萬元的全部賠償,法院判定被告工商銀行只承擔40%的賠償責任,馬某需自己承擔60%的責任,這也意味著馬某最終損失了200萬元的資金。
在本案中,雖然工行方面並沒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但對銀行員工的管理不到位也是客戶資金被挪用的關鍵。銀行員工挪用客戶資金背後,暴露出銀行的內部管理漏洞,也再次為銀行客戶敲響了警鐘,即便是將錢存到銀行,也要注意各項業務辦理的規範性。
近年來,銀行員工挪用使用者資金時間頻繁被曝光,也反映出銀行目前面臨的一些問題。此前,一名農商行員工同樣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儲戶定期存款144筆,取得資金超千萬。
銀行內部管理不力將帶來巨大的風險隱患,銀行員工是與客戶的直接接觸者,在面對面的業務辦理中,銀行員工一旦存在正當的行為,也將影響著客戶的資金安全。
除了挪用使用者的存款外,還有部分銀行員工為代辦信用卡中介違規審批信用卡及對公賬戶,賺取灰色收入,使大量銀行對公賬戶淪為了犯罪分子洗錢的工具。
為了控制銀行員工為了私利而違規操作的行為,銀保監也開始通過加大處罰力度來實施對銀行工作人員的管控,銀行員工一旦出現不得當行為,將面臨著更為嚴重的後果。
據了解,今年各大銀行已收到銀保監及央行開出的罰單近兩千張,強監管的背後,也折射出銀行業存在的多項業務違規,銀行員工非法出售客戶資料及徵信資訊、與中介勾結辦理信用卡等現象越發普遍。
在銀保監開出的罰單中,上百名銀行員工因違反規定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其中既包含了銀行的基層員工,也包含了為了獲取利益鋌而走險的銀行高管。
嚴監管時代,銀行業正在經歷一場自下而上的整治。所謂不破不立,行業舊痼清淤,已勢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