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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8月的一天,23岁的Elizabeth Plunkett,在Wicklow郡Brittas Bay搭上了一辆她以为能送她回家的便车。

从此,她再也没有回家。

她被带进了树林,被强暴、被折磨,最后被活活掐死。几天后,她的身体被扔进海里,一个月后才在Wexford郡海滩上被发现。

而杀人犯——John Shaw——如今已经83岁,正在医院病危。

他的人生即将走向终点,而她的家人,至今没有等来一句法律意义上的“你们是受害者”。

Elizabeth的姐姐Kathleen Nolan,用了47年时间,试图替妹妹争一口气。但这口气,却怎么都咽不下去。

2024年1月,Elizabeth的案件终于获得了“非法杀害”的验尸结论。家属也拿到了死亡证明,本以为可以推动检察署重新起诉John Shaw。

可这一次,他们仍然没有等来任何行动。

“没人回我们的信。没人理我们。时间正在流逝,我们真的很怕,这个杀人犯会带着没有任何法律制裁的罪行,直接死在病床上。”

杀人犯John Shaw,在1978年因其他谋杀案被判终身监禁。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因为杀害Elizabeth Plunkett这件事,被正式起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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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承认了。他说是他干的。

他还说,是他邪恶的搭档Geoffrey Evans指使他干的。

而Evans呢,2012年在监狱里死了。36年的牢狱生涯,耗费了爱尔兰纳税人几百万欧元。他死了,死得干干净净。

Elizabeth呢?她没了。连带她家人的生活,也永远停在了1976年的夏天。

播客播了、证人站出来了,但正义,还是没来……

爱尔兰国家广播电台RTE去年推出了一档播客节目《Stolen Sister》,详细调查了Elizabeth Plunkett这起案件。播出后,竟有超过20位新证人站出来,声称知道1976年夏天那段失踪案的情况。

家属重新看到了希望。

他们把所有信息整理好,递交给了检察署和警方。他们也有了死亡证明,有了验尸结论。他们甚至向假释委员会提交了受害人家属的书面意见。

然后呢?

——他们收到的,是一句“你们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相关性”。

因为Shaw没有被起诉,所以他们连受害者都不算。没有定罪,就没有受害人。

听起来像笑话,但这是写在《2019年假释法》里的“逻辑”……

Kathleen现在唯一的心愿,是在John Shaw死之前,为妹妹讨回一个正式的“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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