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孩子抓不到娃娃,父亲竟抬起娃娃机往一边倾斜,“倒出”55个玩具全数偷走,被判监1周又3天。

被告称孩子抓不到娃娃,直接动手“倒出”玩具。(档案示意图)

被告法兹(39岁)面对三项欺骗控状,控方以两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1月6日晚上8时许,带3名孩子到三巴旺购物中心逛街。

4人在10时许进入一间娃娃机商店,被告当时推着购物车。被告称,孩子投诉他们在不同的娃娃机玩了几轮都没有赢得任何奖品。

被告于是观察娃娃机的运作,决定偷走机里的玩具。他先是用双手抬起娃娃机,再将其往后倾斜,让娃娃机内的不少玩具掉入出口,被告和孩子事后把玩具收集起来。

不久后,被告重复同样的操作,一行人最终拿走总值300元的55个玩具。

被告把偷来的玩具放入购物车内的塑料袋,4人离开商店。同天晚上10时55分,商店执行董事到场后发现娃娃机空空如也,查看电眼揭发被告的偷窃行为后报警。

警方在1月10日确认被告身份,并起获被偷走的玩具。

时隔一年,被告在今年2月7日早上约11时34分,到长堤坊的服装店行窃。

当时他拿了一件青色衣服和一件棕色衣服到试衣间,出来时手仅拿棕色衣服。

被告到柜台付款时告诉职员,他早前已经买了棕色衣服,只需付钱买青色衣服,随之支付了14元9角,并把棕色衣服也放入袋子。

被告拿着袋子离开时,警报系统未被触发,因为他早前已取下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法官昨天判被告入狱1周又3天。

保释期间2次偷窃

保释期间到服装店偷窃,第2次行窃时遭经理识破。

控状显示,被告今年1月23日已到长堤坊的同家服装店偷了4件衣服。

他当日偷衣服时,因为RFID标签触动了警报系统,遭服装店经理当场扣留。

因此,被告第二次偷窃时把标签取下,经理事后查看电眼惊觉被告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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