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媒體報道

財政部檢討後發現

2019年1月1日至今

共有六個政府機構18項費用

被錯誤地徵收了750萬新幣消費稅

3月起將逐步退回稅款

以及每年5.5%的利息

涉及的交易共18項

涉及的交易共18項

都是不必繳付消費稅的監管類手續

如房子出租的手續費

如房子出租的手續費

強制收回組屋單位行政費

申請經營食品加工廠

申請持久授權書

二級巴士服務執照修訂費

私家車變更德士司機職業執照的轉換費

出口加工區入場費

自動駕駛車輛認證申請費

變更保留車輛車庫地址申請費

保留註銷或未登記備案車輛申請費

特殊車輛執照申請費

對現有車輛進行重大改裝申請費

車輛裝飾許可申請費等

建屋發展局將通過

建屋發展局將通過

interbank轉賬來退回稅款

其他五個機構通過PayNow退回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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