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媒體報道
財政部檢討後發現
2019年1月1日至今
共有六個政府機構18項費用
被錯誤地徵收了750萬新幣消費稅
3月起將逐步退回稅款
以及每年5.5%的利息

涉及的交易共18項
都是不必繳付消費稅的監管類手續

如房子出租的手續費
強制收回組屋單位行政費
申請經營食品加工廠
申請持久授權書
二級巴士服務執照修訂費
私家車變更德士司機職業執照的轉換費
出口加工區入場費
自動駕駛車輛認證申請費
變更保留車輛車庫地址申請費
保留註銷或未登記備案車輛申請費
特殊車輛執照申請費
對現有車輛進行重大改裝申請費
車輛裝飾許可申請費等

建屋發展局將通過
interbank轉賬來退回稅款
其他五個機構通過PayNow退回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