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賠款後,主任被立案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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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附屬醫院兒科溫紅主任醫師,近日在某社區平臺說了自己身陷的一場官司,並寫到:本人不堪5年來『準戴罪』身份的煎熬和愈來愈烈的折磨才鼓足勇氣打擾諸位。
溫醫生所在科室在2015年底,收治了一位13高危急淋患兒,治療兩月,但終因後病情惡化去世。
患兒病逝後,家屬將醫院起訴到法院,司法鑑定結果為醫方負次要責任。2017年9月,法院一審判決醫院承擔次要責任,賠償患方53萬餘元,患方不上訴,接受賠付結案。
但是,收到醫院的53萬民事賠償後,涉事醫生,卻被患兒父母控告以「涉嫌醫療事故罪」被刑事立案,患方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涉事醫生索賠140餘萬。
家屬稱,小林出現嚴重毒副反應後,在家屬強烈要求下,廈門市第一醫院召集各科室醫生會診,但作為小林主管醫生的溫紅並未參加。據此,家屬認為,在小林病情惡化期間找不到血液組醫生,是主管醫生溫紅個人的懈怠。
2019年2月27日,思明區檢察院對溫紅批准逮捕並移至法院。若「醫療事故罪」罪名成立,溫紅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吊銷執業醫師證。溫主任身為醫療組長,身陷其中,直至2023年4月該案在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開庭,法院一審判決溫紅無罪。

醫療事故大家聽聞不少,但是醫療事故罪,大家聽說不多。
醫療事故罪並引起大範圍輿論關注的事件,好像發生在福建比較多。
大家印象較深的,媒體關注時間比較長的,就是福建長樂市醫院婦產科李建雪醫生一案。
2012年新年跨年夜,一名叫陳燕芳的28歲產婦大出血死亡,當時李醫生值班。
隨後,從院長到護士,14名醫務人員被長樂市衛生局處理。李建雪被吊銷醫師執業資格,開除黨籍。長樂警方將李建雪等三名醫護人員以涉嫌醫療事故罪,移送檢方起訴。最終,李建雪被單獨提起公訴。先後經歷6次開庭通知,5次延庭通知,4次取保候審,後追加變更強制措施監視居住。
事件發生後,中國醫師協會婦產科醫師分會7名專家對此事故作出的討論意見,一致認為:李建雪醫生在醫療過程中堅守崗位、仔細觀察患者病情、及時向上級答覆請示彙報,遵循上級醫生醫囑,沒有擅離職守,其醫療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罪相關情形,產婦的不良結局非目前醫療技術所能夠完全避免。
但是,頂級專家的集體意見沒有被法院採納。一審的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李建雪犯醫療事故罪,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