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裡發現兩個大玻璃瓶,裡面各藏有一具嬰兒屍體,詭異度拉滿的「中式恐怖」劇情,如今卻在香港真實上演…

(示意圖)
3月8日,香港屯門新墟美恒大樓一房屋的房東聯繫清潔工打掃屋子。
房東表示,一對情侶在2022年年末租下了自己的房子,但已經有半年沒交房租,合同解約收回房屋後,特意想找清潔工上門打掃。

清潔工進入房間後,掀開某處有白色布遮住的地方,被下面兩個瓶子給突然嚇到:
高約30釐米、直徑約15釐米的玻璃瓶中,盛放著黑色不明液體,影影綽綽有兩個人形陰影。仔細看才發現,裡面裝的竟然是兩具嬰兒的屍體…

清潔工迅速報案。接到案件報告後,警方於當天封鎖大廈進行蒐證。


港媒採訪到涉事房屋樓下商戶李小姐,李小姐表示,昨晚看新聞才知道細節如此恐怖。更讓她毛骨悚然是,從未想過能有如此狠毒的父母。

(受訪商戶)
另一位鄰居劉小姐這樣說:因為我平時回來就直接進家門,沒有留意到別人進出,也從沒聽到過嬰兒的聲音。聽到自己身邊出了這樣的案子,還是很嚇人的。

案件被報道後眾說紛紜,有人猜測是在「養小鬼」。
民間所傳的所謂「養小鬼」,是指收養夭折嬰兒或早逝的小孩的靈魂來供養,浸泡嬰兒屍體放在家中可能就是神秘儀式的一種。也有人覺得是雙胞胎同時流產,屋主留下屍體祈禱「轉生」…

警方在調查後基本鎖定嫌疑人是租住此處的情侶,推測這對情侶就是男嬰父母。但疑惑的是,他們卻沒有找到孩子的出生記錄。

之後,曾住在屋中的這對戀人因涉嫌「非法處理屍體」被逮捕。他們的身份,終於曝光。
男子林梓漢24歲,有涉黑背景,曾涉販毒刑案,恐案底累累。女子周櫻鏵22歲,初步調查職業是公關,沒有案底。

死去的男嬰大約24至30周大,不排除是被中途墮胎或是一出生就夭折,是否和兩人存在親子關係、具體死因以及死亡時間仍在等待調查。

3月11日,案件進行了第一次庭審。被捕兩人稱,兩案分別發生於2022年和2023年。兩位嫌疑人此次無需答辯,6月3日會再審,估計到時候會有更多詳情公開。

警方提到,「非法處理屍體」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而網友們看到這起可怕案件後,非常氣憤,覺得這種人就該給判個終身監禁:

有的覺得是小說裡寫的「養小鬼」

有的猜測並非「養小鬼」,而可能是流產早產。

更有的網友覺得整個流程都讓人細思極恐:


實際上,這不是香港第一次發生類似的遺棄案,其他的案件,惡毒程度有過之無不及。
2013年,香港九龍城半歲大女嬰俞凱晴疑被擄走案,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當時,33歲的母親吳天恩報警稱,自己在途經九龍城賈炳達道及南角道交界時,遇到操普通話口音女子問路,之後六個月大的女兒被對方拐走。

警方接報後在該地段搜查多日毫無收穫。當時大家在猜測,會不會是內地人販子已經流竄到香港作案。香港保安局局長特意出面澄清,稱過去十年共有7宗涉嫌拐嬰案,且全不涉及內地人,此案涉及內地嬰兒拐賣團伙的可能性極微。

沒想到案發十天後,案件迎來驚人反轉:面對警方盤問,吳天恩終於承認,女兒並未失蹤。在她報警前一週,女兒就在家中死亡,屍體也早已被其扔至垃圾桶。
香港警方連續9天在垃圾堆填區搜尋女嬰屍體,翻搜過約八千噸垃圾,曾兩次掘出可疑骸骨,但經檢驗後證實只為狗骨及豬骨。女嬰屍體始終沒有發現,警方無奈宣佈結束行動。

後續調查顯示,凱晴是吳天恩的私生女,其男友已婚,與妻育有三名子女。無業的吳天恩與女兒同住,生活開支全由男友負責。
女兒死亡前,吳天恩與男友發生激烈爭執,男友在短訊中提及「不再愛你」,吳天恩則回應「小心你的子女」。

吳天恩被捕後供述,當天她回家後發現凱晴沒有呼吸,內心非常驚慌,接受不了事實,後來用三層膠袋包住凱晴,將屍體棄置到了大廈內的垃圾桶。
她說自己懷疑女兒死於睡眠窒息,發現女兒沒有呼吸時不知道如何處理,加上不懂心肺復甦,既不想男友知情,也不敢報警。

但一些證據表明,在女兒死後,吳天恩依然冷靜地上網搜尋「棄屍」等資訊,並且為了掩飾報假案,虛構了餵奶紀錄等行為。

因為找不到孩子屍體,無法證明女嬰的死亡原因及時間,因此也無法判斷孩子究竟是自然死亡,還是被憤怒的吳天恩痛下殺手。
法官直言,對被告稱女兒「在床上沒有呼吸」的講法感到懷疑,奈何沒有證明吳天恩下手的證據——「真相只有你自己知道」。

為了此案,警方花費超過180萬港元及大量人力調查,且造成社會混亂後,吳天恩僅僅被判入獄5年。
去年,香港一起中學女生棄嬰案判決,也引起過輿論轟動。
女孩於2020年上體育課時在洗手間廁格內誕下女嬰。為了阻止嬰兒哭泣為別人發現,她用毛巾和體育服包住孩子,用衣物一部分塞住其口,再放入一個藍色袋中,暫放在學生休息室,並返回教室繼續上課。

之後她再次感到身體不適,申請前往醫療室休息,找到時機將裝有嬰兒的袋放入背囊,下午1時半離校,將嬰兒棄置在垃圾桶旁。
她的棄置過程被一名路人目睹,但路人當時只以為是在扔垃圾。直到第二天早上有人發現藍色袋子,用木條翻開看到嬰兒頭部後報警。

女嬰生父有接受警方問話,他表示曾與女孩交往,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發生過關係,但分手後並不知道女方懷孕的訊息。
後來審判時,女孩稱當時因恐懼腦海一片空白,只想著不讓人聽到嬰兒的哭聲,事發後只感到自我厭惡,願意坐牢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最終被判「感化一年」。

回到最初的瓶中裝屍案。
目前案件還在調查,根據目前放出的訊息,大家推測兩人的動機應該不是宗教儀式、都市傳說之類的邪乎事兒,而更接近於之前類似案件中的「養不起」或是「不想養」。
無論如何,任何人生養孩子前,需要做好一旦決定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就負責到底的準備。不要讓無辜的生命,成為自己糟爛人生的犧牲品…